湖北宜化集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9月3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9月2日下午15:00-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3,901,148股,占公司总股份897,866,712股的19.37%。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574,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5,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3,395,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31%。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2018-087)。

表决结果为:同意173,739,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1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郝军、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09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3日收到张忠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经过慎重考虑,张忠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忠华先生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2018 年 9 月3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卞平官生为公司董事长。

张忠华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忠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09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于 2018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参与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选举卞平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关于聘任卞平官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聘任卞平官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附:卞平官先生简历:

卞平官,男,1971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卞平官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除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卞平官先生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卞平官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18-09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宜化,证券代码:000422 ,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8月30日、8月31日和9月3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收盘跌幅分别为4.97%、4.92%和4.85%,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北宜化集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2018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2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18—091号)。上述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发布于 2022-11-09 0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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